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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目标

日期:2012.02.16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长春2月15日电(记者张建)记者从吉林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经过2011年紧锣密鼓的建设,目前吉林省已经实现了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这将有效提升松花江流域河流的水质。

据了解,2011年,吉林省在松花江等流域共新建完成12座县级污水处理厂,共增加污水处理能力40万吨/日,实现了吉林省政府提出的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此外,2011年,吉林省共实施规划项目76个,其中松花江规划项目58个,总投资21亿元;辽河规划项目18个,总投资2亿元。松花湖被列入全国8个湖泊生态环境保护试点之一,国家将投入3亿元用于加强松花湖生态保护工作。

近年来,通过对松花江干流治污采取领导目标责任制,动用“区域限批”并加大治污项目建设投入,目前松花江总体水质明显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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