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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和谐办案被执行人赠旗感谢

日期:2011.12.0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院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吉玲王波报道)近日,被执行人刘某将一面绣有“尽心尽力解民忧,君亦无求洁自身”的锦旗递交到梅河口市法院执行局蔡学成法官手中,感谢法官秉公办案,执法公正及时。 

该案系一起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11年2月10日,于某在梅河口市区与刘某发生交通事故,后于某将刘某诉至梅河口市人民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判决刘某赔偿于某医疗全款等损失共计75000元。判决生效后,因刘某未能自动履行,于某向梅河口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员蔡学成找到刘某,向他宣讲了拒绝执行判决的后果,经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劝解疏导,刘某当场表示愿意赔偿,但一时真的拿不出那么多钱。他说:“我现在存折上仅有6万元存款,肇事后我的日子也很不好过,我都不知道今后的路怎么走。”执行法官耐心地倾听他倒出苦水,慢慢与他沟通,一起帮他想办法。与此同时,蔡法官找到申请人,在充分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后,又对申请人做了一番和解工作,最终申请人也做出让步,同意由对方一次性支付6万元。 

该案以和解的方式执行结案,最大限度地抚平当事人心中的不满,达到息讼止争顺利执结,也提升了法院的形象,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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