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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阳光村务”惠及24万农民

日期:2009.04.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冯媛圆报道)近年来,辉南县着力推行以扩大群众知情权、决策权、监督权为主要内容的村务公开,规范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让全县24万农民尽享“阳光村务”,为构建和谐村屯奠定坚实基础。 出台新的村务公开实施办法,将农民负担、财务管理、土地管理、政务决策等项目以制度定下来,各村根据群众要求,将计划生育政策落实、宅基地使用、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使用、集体公益项目招投标、征地补偿等列入其中,形成以财务和政务公开为重点的村务公开内容体系;推行“两会制”决策机制和程序,规定村务决策由村“两委”提出议题,村民代表大会作决议;各村聘请村务监督员,成立3—5人的村民村务监督小组,设立举报箱。目前,全县141个村委会全部设立了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落实率达100%。 “阳光村务”的实施不仅在村民与干部之间架起了“连心桥”,也给农民带来了实惠。在沼气工程实施中,由于各村及时将优惠政策和补助标准进行公布,让村民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了政策信息,极大地调动了农民建沼气池的积极性。目前,全县已建成沼气池1935个,发展“猪—沼—果”、“猪—沼—蔬”、“猪—沼—粮”等综合利用模式,每户可增收节能近1500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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