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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顺的好儿媳——记柳河县社区好人陈淑华

日期:2011.12.1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作者】 张国威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柳河县的陈淑华结婚28年来,照顾公婆无微不至,与公婆相处得十分融洽,受到邻里的好评。 

陈淑华的爱人李学锋是军人,长年不在家,家里里里外外全靠陈淑华一个人。前些年,她的公公养花,多时七、八百盆,整天忙个不停。最近几年岁数大了,只养了二、三十盆,却热心厨房的事儿了,什么料放多少,厨具、扫把放在哪都得听他的。陈淑华是老人说啥是啥,只要老人满意就行。当意见有分歧时,她也总是笑脸相劝,直到公公心情愉快地接受为止。老人没有经济来源,但关于老人生活和医疗方面的花销,她从不要大伯子、大姑子一分钱。婆婆爱吃鸡、公公爱吃鱼,尽管家里经济条件也不宽裕,她都按老人口味尽量调剂伙食。1989年婆婆病逝后,公公看她经常买回各种鱼就劝她别再买了,可她骗公公说:“这鱼和青菜的价差不多,只要您爱吃买啥都一样。” 

1990年春,公公的心脏病犯了,她把公公送到县医院,向单位请了假,全天一个人护理。丈夫的战友知道后,到医院看望公公,她再三嘱咐不要告诉丈夫。经过一个星期的治疗,公公病愈出院了。后来县里领导知道了,还专门派人到她家看望她和大病初愈的公公。老乡和她爱人开玩笑:“部队里都说你是大孝子,其实我们知道,是你娶了个好媳妇啊。” 

公公今年100岁了,只有耳朵微聋,眼睛不花、身体和精神状态都很好。陈淑华说:“老人的健康就是我对丈夫最深的爱,也是对自己付出最好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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