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省政府督察组来通督察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省政府督察组来通督察学生交通安全工作

日期:2011.12.16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刘东广记者冯岩)12月13日-14日,省政府教育督导团总督学王青逯率领省政府督察组来到我市,就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督察。 

在通期间,督察组分别听取了我市及各县(市、区)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汇报,并先后视察了辉南县、梅河口市和柳河县部分学校校车。 

一直以来,我市高度重视学生交通安全工作,各级教育部门认真调查摸底,并出台了学生上下学车辆管理办法。加大投入,不断改善车辆的数量和质量状况。教育部门配合交管部门对全部相关车辆进行排查登记,实行动态监管。截至11月底,全市共查处非法运载学生儿童车辆78辆,查处校园周边道路其他交通违法行为516起,在校园周边增设交通安全设施209处,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69次,创建文明交通示范学校28个。 

督察组对我市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察组指出,下一步,通化市要在现有基础上再接再厉,继续将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各级政府和责任部门要将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实抓好,在深入落实校车运营管理“四种模式”、“五个统一”上下工夫,对校车实际需求情况、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做好校车安全工作年度预算。要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各项校园安全工作,积极为广大学生打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