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县福利企业为残疾人就业提供保障
日期:2012.02.20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律东辉陈瑞琴报道)通化县民政局加强福利企业规范化管理,认真落实国家有关扶持政策,推进福利企业健康发展,为残疾人就业提供可靠保障。 严把福利企业残疾职工招用审核关,该县要求残疾职工到福利企业工作必须出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状况鉴定证明;严把福利企业残疾人员安置比例关,坚决杜绝企业通过残疾职工挂、靠以达到减免税款的现象;全面保障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要求县域内所有福利企业必须与残疾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并为残疾职工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从而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截至去年,通化县10家福利企业安排残疾职工200多人,占职工总数的50%以上,残疾职工上岗率达100%,参保率达到100%,最低工资达8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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