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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市不断完善孤儿救助保障体系

日期:2012.01.1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邵立健报道)2011年,集安市以保障孤儿基本生活,维护孤儿合法权益为目标,切实加大孤儿救助工作力度,多措并举进一步完善了全市孤儿救助保障体系。

一是扎实开展“孤儿保障大行动”。为全市每名孤儿一年提供50元重大疾病公益保险,有效解决孤儿就医后顾之忧,切实保障了孤儿健康成长。二是认真落实孤儿招生工作。本着自愿就读、无偿招生的原则,经监护人同意后,将集安市两名事实上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送至吉林省孤儿学院就读。三是及时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按照每人每月补助400元的标准,通过银行社会化发放形式,为20名散居孤儿发放2011年度基本生活费9.6万元。四是提高孤儿低保补助水平。将20名散居孤儿统一纳入城乡低保范围的基础上,全面提高了他们的低保补助水平。其中,10名城市孤儿享受城市低保分类施保待遇,10名农村孤儿享受农村低保重点保障。五是切实加强孤儿生活费使用监管。与孤儿及监护人现场签订《吉林省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当面向孤儿告知其应享受的权利,向监护人告知其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确保孤儿生活费钱尽其用,有效地保障了孤儿的合法权益。六是建立健全孤儿救助档案。以人为单位,一人一档,将孤儿身份证、户口簿、父母死亡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孤儿基本生活申报表、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使用监管协议书等归档材料,装订、归档、立卷,切实发挥了档案信息在孤儿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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