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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采矿毁坏耕地被批捕

日期:2009.04.2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董威赵日强杨雪报道)日前,涉嫌采矿毁坏耕地犯罪的田某、李某、张某被柳河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经查,自2009年1月起,田某、李某、张某三人合伙利用春节前后的时间,在柳河县五道沟镇沙家村进行采挖泥炭活动,毁坏土地面积15928平方米(23.89亩)。经通化市国土资源局和通化市农业局土地破坏鉴定委员会专家进行鉴定,三人采矿行为已毁坏了耕地耕作层,无法恢复种植条件。依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规定,涉嫌构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柳河县国土资源局于3月11日将此案移送柳河县公安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3月12日,柳河县公安局依法对毁坏耕地的涉案人员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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