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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依法推进国有土地市场化

日期:2005.11.2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尤福春樊勇

【关键词】 乡镇政府 法律法规 辉南县 土地资源管理 土地收购储备 土地招标拍卖 闲置土地 国有土地 市场化 经营性 

【地址】 地址1

【分类号】BH66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尤福春 记者樊勇)2002 年7月至2005年10月,辉南县共收购国 有土地使用权24宗地,入库面积达 12.0163公顷;先后拍卖、挂牌出让国有 土地使用权17宗地,面积达10.0294公 顷,成交额达1999万元;收取土地出让 金1190万元;盘活8家企业的闲置土地, 解决下岗职工200余人,为政府解决就 业、养老金近500万元。$$ 2001年,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 有土地资源管理的通知》,辉南县成立 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土地收购储备领导 小组,依据法律法规负责土地招标拍卖 的决策、组织和协调工作,积极推进经 营性用地供给制度改革,盘活存量国有 闲置土地。通过收购、开发、整理之后, 再将土地推向市场,并以招标、挂牌、拍 卖形式出让土地。同时还下发文件,要 求今后凡是经营性用地必须以招、拍、 挂形式供应土地。其他乡镇政府所在地 经营性用地也可以参照执行,切实垄断 土地一级市场。县国土资源局专设土地 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具体工作。$$ 为了从制度上确保土地招标拍卖 挂牌出让工作得到落实,有效防止暗箱 操作、灰色交易,县政府制定了一系列 政策措施和制度,不仅使其工作有了可 靠保障,也增加了透明度。无论是土地 收购,还是挂牌出让,均依据土地收购 储备制度及工作章程运作,凡是经营性 用地一律从政府的土地储备库中以招、 拍、挂形式供应土地,做到大件出让前 由县土地收购储备领导小组会审,确定 出让方式和标底,小件由县监察局、财 政局、国土局等部门的具体负责人组成 会审办公室进行会审,做到了件件有跟 踪、验收、归档立卷,充分发挥土地执法 监察的作用,达到了出让一块土地打造 一处亮点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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