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法律服务箱 为民解忧帮大忙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设立法律服务意见箱,作用太大了,没想到把一个小纸条放在里面,不但化解了家里的矛盾,还让和我断交两年的儿子回到了家里,太感谢台上司法所了”。这是集安市台上镇双岔村四组刘老汉对记者说的一句话。 刘老汉有五个儿子。小儿子认为老人给自己分的山场比四个哥哥少,所以赌气不回家已经两年了,老汉既伤心又生气。以前当过居民组长的他碍于情面不好意思说,想到了法律服务箱,便写个纸条放在箱里。6月4日,双岔村调解主任王明志开箱时看到了这张纸条。干了十二年调解工作的老王,十分熟悉各组各家情况,他一方面将情况汇报给司法所,另一方面和四个居民组长进行摸排,最后排查到刘老汉家。司法所和双岔村调委会拟订调解方案,由司法所打印关于赡养老人的案例和法律法规送到四组的各家各户。走到老人的小儿子家时,他们通过耐心说教,让老人的儿子认识了错误,老人的儿媳也和婆婆化解了积怨,父子婆媳又变成了和睦的一家人。 今年6月初,集安市台上司法所为开展好普法和法律服务工作,在各村设立了“法律服务意见箱”。老百姓如有不便当面咨询的法律问题,或对普法工作有什么要求、意见以及对党的一些政策、方针不明白的地方,不用大老远到镇里咨询去了,写个纸条放进法律服务意见箱就行。调解主任每周三开箱,将箱里的问题逐一登记,梳理后交给司法所,由所长分类,有真名实姓的、能够立即解答的,通过“148”电话直接解答,对于匿名的而又确有法律疑问的,由司法所将疑问、答案打印成宣传单发给村调解主任,由村调解主任贴在“法律服务意见箱”旁边开设的普法宣传栏答疑解难栏目内。这样一来,不管是有名有姓的、还是联络不到的咨询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服务意见箱”答疑解惑。 清河镇刘家村刘某夫妇给当地赵某干了三个多月参地活,赵某未给工钱。刘某夫妇是残疾人,抱着试一试的心理,写了一张条:“当地赵某欠工钱,违不违法?”司法所长接到调解主任手里的条,马上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主管领导非常重视,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排查当地姓赵的人,经过排查,找到三人间接交谈,得知确实有此事:赵某的确雇用过刘某夫妇干参地活,只干了三个月就不干了,合同约定,中途不干不给工钱,赵某认为刘某夫妇违反了合同,所以没付工钱。通过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后双方和解,赵某当即给了刘某夫妇900元工资。 目前,台上镇建立了“一村一箱”、“一箱一员”、“一箱一栏”的格局,小小“法律服务意见箱”已经融普法教育于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的工作之中,提高了普法教育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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