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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日期:2010.01.2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夏令凯报道)近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积极实施人文关怀,从给未成年人犯罪提供刑事辩护,向民事维权、普法教育、犯罪预防、改造帮教等领域延伸,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该院刑事审判一庭、二道江区法院未成年审判庭于近日荣获吉林省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荣誉称号。 根据青少年犯罪的生理、心理特征,积极探索青少年审判工作的新机制,尽量避免和减少青少年犯罪,实行开庭前的社会调查制度,注重庭审过程中的教育、感化,以挽救为主,适当量刑。16岁的小孙因家庭贫困早早辍学,和几个人一起参与了抢劫,小孙的父亲非常痛心,表示一定积极配合法官做好小孙的教育工作,承办法官通过与小孙父子深入沟通,实施针对性的教育和感化,小孙深表悔恨,表示今后一定要做对社会有贡献的人。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小孙因初犯、从犯、诚恳悔过,而获得了从轻处罚。以预防青少年犯罪为主,注重发挥学校教书育人正面引导的主导作用,在未成年人的保护与教育上实现了司法资源与教育资源的整合,在学校开展法律知识比赛、讲座、法制演讲等丰富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了学生的守法、用法意识,提高自我约束、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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