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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教师补课办班现象

日期:2010.02.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孙辉报道)为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度过一个轻松愉快的假期,梅河口市教育局通过构建制度约束、内部监管、社会监督网络,多措并举,整治在职教师组织或参与有偿办班补课行为。 有规可依,制度先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新修订了《梅河口市教育局关于严禁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办班补课的暂行规定》,对违反者除按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外,还要取消当事人当年评优资格,三年内取消参与职称评聘资格,城区学校的教师调整到乡镇学校任教两年以上等相应处理。 落实责任,强化学校的主体地位。要求校长做出学校不补课、并管住本校教师不补课的承诺,每位教师也都承诺不从事有偿家教服务。校长对本校教师的补课办班行为负连带责任,建立了包保责任制。各学校领导分别包保年组、学科、教师,并分别签订了责任状。各学校普遍建立了巡回检查制度,对本校教师家庭住址进行详细登记,并对重点学科和重点人员进行巡回走访,适时进行警示谈话,发现苗头及时纠正。 建立家长和社会监督员制度,由学校在每个班级确定1至3名家长作为“治理在职教师乱补课、乱办班监督员”,并且“监督员”人选不得由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推荐。畅通监督渠道,同时开通4部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惩戒的威慑力,组织专门力量,灵活采用集中检查、暗访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对典型案件进行坚决查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2009年共给予7名教师行政记过处分,通报批评8名学校领导。今年初又查处了3名教师,除给予政纪处分外,其中2人还被撤销了县级骨干教师资格,1人被调整到乡镇学校任教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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