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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务公开也要“打假”

日期:2009.01.0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要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年来,被称为“阳光工程”的村务公开在农村普遍推行,但笔者从目前一些乡村的实际情况看,村务公开出现了一些“假冒伪劣”现象。 一是作秀式公开。有的公开栏只是在上级来人检查时才有内容,过后则无人问津,使村民很难真正看到公开的村务。 二是选择式公开。有的村只挑成绩公开,对失误则闭口不谈;有的村只公开支出,不公开收入。 三是宣告式公开。有的村虽然公开了一些村务,但对于公开后群众提出的质疑,村干部不做解释。致使民主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只能流于形式。 四是拖拉式公开。有的村半年或一年才公开一次,而且内容不具体。有的事情群众记不清楚,或因为时过境迁,群众有意见也无法更改了。 五是造假公开。在公告栏里,有的村把干部外出旅游改写成“学习考察”,把请客送礼变成“招商引资”,变着法子将一些票据“精心”处理,使之合理。 之所以出现上述问题,主要是在个别干部的眼里,没有必要事事让群众知道,件件让群众讨论。因自身存在问题,不敢如实公开。这也说明村务公开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完备,使得一些村干部把村务公开变成了贴“政绩标签”的摆设。 “假公开”、“虚公开”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的和谐,影响着农村的稳定和发展。因此,对村务公开还是要采取上下结合的方法,实行责任追究制,对那些搞假公开、不公开的有关责任人,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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