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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保尽保提高标准 我市不断完善城乡救助机制

日期:2012.07.1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宋振宇报道)我市把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项永不竣工的工程,不断完善城乡救助机制,改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做到了应保尽保、不断提高标准。截至上半年,市区保障城市低保15992户,21728人;保障农村低保3787户,5216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260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1410元。

抓好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在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的同时,还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两节”期间市领导带头走访慰问民政对象44户,发放慰问金10万元、发放米面油等折款7万元。民政部门走访慰问民政对象4671户,发放慰问金13.21万元,发放米面油等实物10291件,折合人民币143.2万元;为城市低保对象发放取暖补贴188万元。

扎实推进困难群众医疗救助。通过政策减免、药费补助和医疗保险等方式,缓解了困难群众治病难问题。在低保户住院救助方面实行定点医院一单清式的“一站式”服务,切实规范医疗救助服务操作流程。上半年,市民政部门救助市区城乡困难群众1418人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540万元。

为低保家庭高龄老人发放津贴。今年继续为市区低保家庭中80-89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50元的补贴,为市区90-99岁以上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补贴。目前,市区有1780名老年人享受低保家庭高龄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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