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五不准”确保家电下乡顺利
日期:2009.07.16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胡洋报道)集安市在家电下乡工作中制定“五个不准”,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一是不准李代桃僵。该市全面培训乡镇财政所审核人员,对“购买人”的认定以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资料为准,对产品认定以商务部、财政部统一招标目录为准。二是不准拖延时间。乡镇财政所审核后,将符合补贴条件的有关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市财政局审核后5个工作日之内兑现补贴政策。三是不准截留挤占。补贴资金通过特设账户拨付到乡镇财政所直补农民“一卡通”开户银行,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四是不准搭车收费。乡镇不得借“购买人”享受家电下乡补贴时收取其它费用,更不得在“购买人”补贴中抵扣。五是不准虚报冒领。对各乡镇财政所进行了家电下乡软件培训,明确管理、拨付、发放补贴的操作程序。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设立投诉电话和举报箱,加强对信息资料的检查核实,严防骗取补贴资金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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