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也应 婚前财产公证
日期:2009.03.0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新农村)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婚前财产公证是司空见惯的话题,也是结婚前的必经程序。然而,对大多数的中国人来说,尤其是农民朋友,这仍然是一个新鲜的话题。 吉林修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张东先答:婚前财产公证是指公证机关依法对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就各自婚前财产和债务的范围和权利的归属问题所达成的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给予证明的活动。其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婚前财产公证有利于防止和减少纠纷的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纠纷问题呈上升趋势。正是因为大多数的情侣在结婚的时候不会想到有一天会为财产问题发生纠纷,只看到了眼前的幸福,而没有想到将来的麻烦,因此,大部分人根本不会去为自己的财产在婚前做一个公证。等到发生纠纷的时候,才发现为时已晚。在从这个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一个证据作用,它可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也有利于保障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婚姻发生裂变时,即可按照公证内容,明确分配,避免投入大的一方受到损失。 所以在已经不是从一而终的时代,在离婚率居高不下的环境中,忌讳婚前财产公证,远不如先小人后君子,做个婚前财产公证更理性。 咨询电话:13180666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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