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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全市人民的饮食安全——我市狠抓食品安全工作综述

日期:2012.03.2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年来,我市坚持“一手抓整治、一手促规范”的工作思路,精心组织各监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针对食品安全的焦点、热点和难点问题,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乳制品、食用油、保健食品、肉制品、酒类、食品加工工业、小作坊小摊贩、食用农产品、病死病害畜禽、群体性餐饮服务和校园周边食品市场、地沟油、塑化剂、瘦肉精等十四项整治工作。

加大监管力度,开展专项整治。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建立电子档案和纸制档案,对食品生产企业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情况登记备案,同时要求食品生产企业对质量安全和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并在企业显著位置明示。制定监管计划和抽检计划,开展专项检查和检验,组织开展对葡萄酒、肉制品、乳制品、糕点(蒸煮类)、速冻面米食品、食品调味料、食品添加剂等获证企业的专项监督检查。

强化宣传教育,严把餐饮服务环节安全关。监管部门与餐饮服务单位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组织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向所在地监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作出食品安全承诺;对全市餐饮服务单位火锅底料、自制饮料和自制调味品进行检查,各餐饮服务单位提供了自制的配方,在醒目位置或菜单上公示。

加强源头治理,维护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农业部门加强农产品管理,对辖区内蔬菜种植户进行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教育,加强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准出机制建设,对农户开展农药等投入品使用安全教育,加强生产过程监管;商务部门深入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把“瘦肉精”的检测作为宰前检疫的第一关,屠宰厂(点)对屠宰猪牛羊进行尿样(血样)抽样检测,做到一头不落,坚决防止饲喂“瘦肉精”的猪牛羊进入屠宰车间;畜牧部门加大对畜禽养殖环节、饲料兽药生产加工环节、畜禽屠宰销售环节、生鲜乳收购、运输环节监管力度,重点加大对兽药、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生产、经营、使用情况的监管力度,严格落实检验、检疫票证和查验记录制度;水利部门从源头防范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继续强化对辖区内苗种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发放和在生产过程中是否存在非法使用添加剂行为的监管,对水产品养殖企业苗种购进这一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不断扩大监测地域和品种范围,严防违禁药物流入我市水产市场,要求所有养殖户建立档案台账,涵盖水产品苗种购入、饲料购买、投喂和水产养殖的各个环节,全程记录在案,实现可查可控可追溯。

强化部门配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公安部门按照市食品安全办下发的《通化市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积极与工商部门协作配合,加大对“地沟油”案件的侦办力度,取得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市公安局出动大量警力,摸排各类废旧仓库、院落、旅馆、出租房等重点部位2240余处,获取“地沟油”违法犯罪线索13条,打掉生产、销售“地沟油”团伙5个,捣毁销售“地沟油”窝点5处、利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窝点31处,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6人,查获大量桶装疑似“地沟油”和疑似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涉案总金额1400余万元。

截至目前,全市在三大行动和十四项专项整治工作中,共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31423户次,查处违法案件205件,没收不合格食品1238.5公斤,假冒伪劣葡萄酒57箱、白酒294瓶、啤酒3箱,罚款25.34万元,抽检样品7149个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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