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签“管用”的责任书

签“管用”的责任书

日期:2012.03.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西雨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每年年初,各行各业都会签订不少责任书,从经济发展、招商引资、安全生产到反腐倡廉、信访稳定,甚至计划生育等。

应该说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强化各级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奖惩措施,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其初衷是好的,但由于多方面的原因,一些责任书的签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过多过滥、流于形式的现象。像有的责任书年年雷同,内容只是职能职责的翻版或规章制度的摘抄;有的大造声势,搞逐级签、人人签,可往往是一签了之,再无下文,既浪费资源,又助长了形式主义;有的过分强调单项工作的重要性等。为此,有必要对责任书“中看不中用”的现象进行矫治。

一要“严”。不能随意与下级、基层单位乱签责任书,对机构职能、岗位职责及相关制度章程已有明确规定的,不必再用责任书的形式重复。签不签责任书,签什么样的责任书,不能由一个部门或单位说了算,一个地方或一个行业系统要有统一的规范,党政主要领导要把好关,从而避免令出多门,干扰中心或重点工作,也避免给基层造成忙乱。

二要“精”。要精简责任书的数量,该合并的合并,能取消的坚决取消。对于具体岗位的责任,靠管理制度解决就够了,尽量避免逐级、全员签订。同时责任书的内容也要精炼,要有明确具体的目标、操作性强的措施和符合党纪国法的奖惩标准。要避免内容空洞、不合实际和片面强调单项工作,随意罗列奖惩标准。

三要“实”。责任书如同“军令状”,非同儿戏。要讲求责任书的实际效果,进行必要的考核,兑现责任书的承诺,对责任书实施的效果进行必要的评估,做到有始有终。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