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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全市鼓励投资若干规定及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日期:2013.02.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王铁成)2月19日下午,市委书记刘保威主持召开2013年第二次市委常委会议。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听取关于《通化市鼓励投资若干规定》及《通化市市本级招商引资认定办法》的汇报;听取关于编制《通化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通化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情况的汇报;传达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全省老干部局长会议精神。

会议指出,近几年来,我市经济社会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投资拉动是重要因素。今年我市重新研究修改完善《规定》和《办法》,目的就是要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的质量,客观、公正、公平地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成效,为招商引资各项工作提供准确依据。应该说,新的认定办法具备了科学性和规范性,下一步,全市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执行和落实,在发展实体经济、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发展后劲等方面下足工夫,强力推进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为实现全市经济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强调,多年来,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积极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的原则,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下一步,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以“两个规划”为指导,结合党委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快责任分解落实,加强考核和督察,确保“两个规划”落到实处,全力促进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同时,要切实加强“两个规划”的宣传工作,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关心和参与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市委常委出席会议。市人大、市政协党组书记,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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