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法院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满春璟钟言报道)自2013年12月最高法院、省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以来,全市两级法院采取建立台账、分级负责、突出重点、集中执行等多项措施,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截至目前,纳入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29件涉民生案件已经执结21件,其中追索农民工工资案件、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恤金的11起案件全部执结完毕。
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执行。在专项行动中,通化两级法院执行局将涉及民生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开辟绿色通道,做到优先接待、优先立案、优先裁决、优先执行、快速执结、优先兑付执行款,最大限度地保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在执行过程当中注重细节,主动服务,将司法为民真正落到实处。
强化执行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全市法院集中执行力量,加大财产查控和打击规避执行行为力度,查封、扣押、冻结资产金额61.93万元;传唤被执行人98人,罚款10人,15名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36人,限制出境15人;将34名纳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相关媒体予以公布,有7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了义务,一批在当地有影响的涉民生案件得到圆满执行。
强化司法为民,加强司法救助。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主动协调财政、民政等部门落实救助措施,通化县法院和梅河口市法院将执行救助金纳入了当地的财政预算,对急需生活、医疗费等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在执行一起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责任案件中,申请执行人王某是残疾人,自从儿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死亡后便没有了生活来源。在查明被执行人沈某确实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下,梅河口法院帮助被执行人申请了执行救助资金,将1.5万元救助金送到王某手中。
注重信息宣传,营造舆论氛围。全市两级法院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向公众宣传讲解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范围以及执行案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辉南县人民法院以座谈会的形式进行涉民生案件的集中宣传,将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召集到法院,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法律监督员列席,向被执行人阐明审判机关判决和裁定的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当履行的义务及不履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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