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政策支持优化服务

政策支持优化服务

日期:2013.04.1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副篇名】——访市地税局局长睢立军

【作者】 张明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日前,市地税局局长睢立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当前,全市民营经济正处在发展最佳机遇期,地税部门将按照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共识,进一步发挥税收服务职能,千方百计促进民营经济快发展、大发展。”

推进政策落实。加强依法治税,应收尽收,履行税务部门筹集财政收入职责,落实优惠政策,支持民营经济主体创业就业、参与社会基础事业建设、发展循环经济、研发高新技术,特别是加大对附加值高、成长性好、税收贡献大、吸纳就业多的招商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加强税收服务。在创新税收服务方式上重点突破,深化“一站式全职能”窗服务,依托自行研发的闭环式“一站式全职能”管理系统,将所有办税业务纳入到系统中运转,基本实现网络化办税。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各个办税服务厅的任意一个窗,可以办结全部涉税业务。

简化办税流程,对各种备案类事项和除很少一部分需要报上级限时办结以外的涉税行政审批事项,均实行窗即时办结,大幅减少税收认定和审批手续,对领购发票等业务实行“免单”或“免填单”。对各类新办民营企业,只要持有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先行核发税务登记证件,其他需要报送的登记资料在第一个纳税期内补齐即可。加快网上审批进程,依托纳税服务网研发审批系统,对民营企业办理税务登记、发票限额申请、停复业申请等相关事项实行网上审批,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税收业务。对交通不便或者有特殊困难的民营经济主体实行流动办税服务,为基层税务局配备专门的流动办税服务车,定期到偏远乡村民营企业宣传政策、办理缴税。

深化法律援助。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健全涉税诉求快速响应机制,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的合法涉税诉求,在第一时间通过纳税人维权中心、税收法律援助中心予以妥善解决。对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因非主观故意首次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且情节显著轻微,并能够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及时纠正,未造成危害后果或不利影响的办理税务登记等十项违法行为,不再予以行政处罚。

地税部门将定期组织“民营企业税政培训辅导日”活动,通过“纳税人之家”平台,每年举办两次面对全市民营经济主体的税收政策集中宣讲班。创办包括涉税通知、政策公告、办税指南、在线问答、维权服务、稽查服务等六个方面内容的《纳税服务信息》月刊,按月免费邮寄给民营企业。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