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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辉南人”——田敬梅

日期:2014.08.2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她因挽救想要自杀的女孩儿,被誉为“最美辉南人”;她因出色的工作,被授予全省“十佳”控申民警。她就是辉南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田敬梅。

作为一名人民警察,田敬梅“巾帼不让须眉”,能吃苦敢担当,彰显了奉献和忠诚。

2007年,组织安排田敬梅负责公安信访工作,她经常是早晨6点左右就去上班,晚上很晚才回家;她的丈夫是重点高中的班主任,每天也是早出晚归;女儿上学同样是第一个到校,放学最后一个离校,有时就由老师代为照看。遇到突发事件时,田敬梅常常是把女儿“寄存”到父母那。说到父母,她很愧疚,每次遇到困难时都是老人来帮她,可老人那里她却很难照顾到,只能偶尔打个电话问候一下。她的父亲曾三次住院手术,可因为工作她一次都没到医院照顾过老人,她一直为没能尽到女儿、妻子、母亲的责任而惭愧。

工作繁忙而紧张的她,抓紧一切时间学习,以便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让上访群众满意、信服。

我们从2014年两个月时间里她执行的几项任务来看,就可以了解到她工作的全部。2014年3月23日12点30分,一名19岁的女孩儿因感情问题,爬到县医院13楼的楼顶要跳楼自杀。女孩儿站在上面已经2个小时了,消防官兵和公安救护人员一直在现场劝说并组织营救,但因女孩儿站在楼顶的女儿墙上,无法施救。这时,指挥中心通知田敬梅参加营救。接到指令后,她火速赶到现场,上到13楼楼顶后,因为情况危急,她没有戴任何防护装备,在其他民警的帮助下爬上了女儿墙。为了保持平衡,她单膝跪在墙上,一边不停地劝说女孩儿,一边偷偷地向前移动。当时,那个女孩儿全身颤抖不止,像一片树叶马上就要坠落下去。说时迟那时快,田敬梅猛然起身去抓女孩的左手,但是被女孩用力挣脱了,两个人的身体同时向外晃了一下,千钧一发的时刻,她飞快地将手插进女孩儿的裤兜里,用力拽着女孩向楼顶平台倒去。脱险后,女孩儿当场昏厥过去,而田敬梅的左臂被划破,肌肉严重拉伤,但她没有到医院治疗,而是直接回了家。3月29日,获救女孩的父亲带着孩子来给田敬梅送锦旗,表示感谢。

今年4月9日,又有群众到公安局给田敬梅送锦旗,这是因为2013年12月27日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双方因赔偿问题没有达成协议,受害方拒绝走司法程序,执意上访。2014年3月19日,田敬梅了解情况后,马上组织法制大队、法医技术部门、交警事故中队等相关人员对此案进行分析,制定了调解方案,仅用两周时间就促成双方和解,案件一次性了结,受害方彻底停访息诉。

4月21日,一名6岁男童因打针过敏死亡,家属将孩子尸体停于诊所,门前摆放了花圈,路人纷纷围观,影响很大。紧急关头,又是田敬梅,她对家属晓之以理,动之以情,3个小时后,终于劝说成功,家属将尸体转移至殡仪馆存放。5月1日,双方达成协议。

5月6日,又一具在殡仪馆存放了一年之久的尸体被火化了。此案发生于2013年5月10日,因耕地纠纷,王庆财用锛子致邻居林春发王淑芬夫妇一死一重伤。案发后,死者家属十多人头缠孝布到县委县政府哭闹。接到命令后,田敬梅马上赶到现场,与主管信访工作的县领导一起对哭闹的家属进行劝解,以逐个谈话的办法平息了这场闹访。今年1月9日,王庆财被判死刑缓期执行,附带民事赔偿43474元,王淑芬对此非常不满,重新上访申诉。田敬梅知道后,没有因此案已脱离公安程序而置之不理,她从大局和民生的角度出发,一方面积极对其进行劝解,一方面请示县委县政府,并协调信访、民政部门,为王淑芬申请办理了低保,并减免其部分殡葬费用,又帮助王淑芬将在殡仪馆存放了一年的林春发的尸体火化。

田敬梅的感人事迹很多,因为她心里装着群众,只要她在工作着,感人的事迹就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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