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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出重拳

日期:2013.08.1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副篇名】——梅河口市严厉打击岩棉非法生产企业

【作者】 孙洪霞孙亚光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尽管环保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但是仍有个别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不顾破坏环境生产岩棉,给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危胁。针对这种情况,梅河口市对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打出重拳,保护了环境,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岩棉又称岩石棉,是矿物棉的一种。用于制做耐烧蚀、耐高温隔热材料、建筑和设备的吸声材料、水泥制品等。因为工艺相对简单、容易生产而使一些企业趋之若鹜。去年5月,梅河口市环保局接到群众举报,执法监察人员通过深入细致调查,掌握了全市非法岩棉生产企业情况,他们分别是:梅河口市兴华乡凤山村宏益达保温材料厂、中和镇中和岩棉厂、海龙镇裕民村万达保温材料厂、杏岭乡岩棉厂、山城镇齐利岩棉厂。这五户岩棉生产企业使用均是淘汰落后的设备,生产能力达不到国家工信部公布的岩棉行业的准入要求,需要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而且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自行选址,擅自开工建设。又经梅河口市工商行政管局协助查实,这五户岩棉生产企业都没有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属非法生产经营。梅河口市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经调查取

证后,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于2012年5月2日至31日先后对五户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和行政处罚,并于2012年9月6日申请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责令企业立即停止生产。但这五户企业逾期既没有整改违法行为又拒不执行处罚决定,仍然在违法生产,污染环境,严重威胁周边村民的身体健康,引起村民集体上访。

按照国家九部委联合下发《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中的有关要求,并根据岩棉行业准入要求,2013年7月17日,梅河口市环保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上述企业采用断电的强制手段,停止其生产,依法对这五户岩棉生产企业予以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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