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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县运输管理所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

日期:2014.08.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卢振霞报道)近日,通化县运输管理所结合道路运输市场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采取多项措施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整顿出租汽车运输市场秩序。

抓好出租车从业人员的资质管理,建立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为严把从业人员准入关,运管所出租办公室为出租汽车驾驶员建立了电子档案库,凡是经培训考核并取得从业资格的驾驶员均建立了档案,从源头上把好出租车司机准入关。截至目前,该县出租汽车驾驶员电子档案全部录入完毕。

做好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年度审验,强化登记管理制度。7月末已对全县300多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了审验,对不再从事出租汽车驾驶的人员进行了登记。

加强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工作。根据省、市运输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出租汽车驾驶员诚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录入到诚信考核电子档案。

规范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严禁拒载、绕道、不文明经营、车况脏乱差、不按规定使用车载终端(GPS)、车辆乱停乱靠、超范围经营等违规经营行为。要求驾驶员持服务监督卡上岗,随时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打击异地营运行为,保护全县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为解决通化市出租车异地经营和在站点异地滞留待租等影响该县出租车经营者利益的突出问题,通化县运输管理所采取站点看守、城区不间断巡逻的方式进行查堵,对违规的车辆进行严肃查处,违规经营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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