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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谱新篇

日期:2012.12.1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副篇名】——全市法院司法为民工作侧记

【作者】 姚昊昱满春景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法院专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宽敞明亮的立案大厅,简明醒目的诉讼指南,热情文明的法律答疑……五年来,全市法院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不断丰富司法为民举措,以实际行动,谱写了司法为民的崭新篇章。

细致——便民司法,服务于民。

切实解决好“告状难”问题是全市法院五年来践行司法为民的重要举措。

“立案信访窗”直接面对当事人,是衡量法院工作能否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的重要标志。为此,中级法院对全市法院立案信访窗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做出了总体安排部署。在全市法院推行导诉法官制度,为来诉群众提供明确的诉讼指引,做好诉讼分流工作。在立案流程窗,实行一次性告知,减少当事人诉累;在立案调解窗,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立案调解的紧密衔接;在司法救助窗,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做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的决定;在判后答疑窗,及时答疑解惑;在信访接待窗,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在诉讼辅助窗,为涉诉群众提供便利。统一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在立案大厅设有饮水机、桌椅、纸笔、老花镜等设施,为当事人提供有关诉讼流程、诉讼收费、风险告知等“一站式”服务。推行“半小时立案”、“预约立案”、“巡回立案”、“邮递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减轻群众诉累。

此外,全市法院对民生、涉农、涉军等案件,开辟“快立案、快审结、快执行”的绿色通道,加快办案节奏。加大司法救助力度,五年来全市法院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826万元。

如今,来诉群众无不感受着法院从细微处着手,便民、为民的人文情怀。

创新——能动司法,奉献于民。

如何应对近年来“案多人少”的被动局面,最大限度地化解社会矛盾,中级法院院长张树森带领党组一班人认真谋划,积极探索,以点带面,在全省率先开展了“无诉讼村屯创建活动”,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他们科学制订《非诉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等22项制度,规范创建活动,推行特邀调解员制度和驻村法官制度,采取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和特邀调解员调解的村级调解为基础,以乡镇职能部门调解为依托,以驻村法官为联系主轴的三级调解工作平台,逐级化解、分流案件,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截至目前,全市有316个行政村实现“零”诉讼,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2.1%。为了扩大活动的效果,今年初,全市法院将此项活动逐步向无诉讼企业、无诉讼社区拓展,成立领导小组,下发指导意见,确定工作重点,制定今年底30%以上的企业、社区达到无诉讼的工作目标,在东昌区船营社区成立首家“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站”,举行揭牌仪式,开展试点工作,并在全市法院推广。

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在全市法院建立诉前调解室,推广通化县法院“分、导、调”工作模式,充分发挥特邀调解员作用,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衔接,今年前十一个月,全市法院诉前调解民商事案件数占立案总数的5.13%,通过诉前调解新收案件同比下降4.4%。

他们还丰富法律“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载体,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改以往的被动接受为主动服务,受到群众的好评。

攻坚——联动司法,兑现于民。

群众把没有得到兑现的法律文书称为“法律白条”,这是对法院“执行难”现状的不满,也是对司法严肃性和司法权威的戏谑。

为解决“法律白条”问题,他们积极争取党政有关部门的支持,扎扎实实地在全市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积极破解“执行难”问题,最大限度兑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全市法院及时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成立执行委员会,规范执行工作管理,以有财产案件和特殊主体案件为重点,逐案攻坚。全市法院实行排位通报、问责和领导包院、包案等制度,采取提级执行、交叉执行等反规避执行活动,有效提高了结案率和实际执行到位率。建立与公安、金融、房管等相关部

门的沟通协作机制,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通过媒体对部分被执行人进行曝光,邀请媒体跟踪报道执行活动,有力震慑了规避执行行为。注重执行方法,努力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

五年来,共执结各类案件21450件,执结标的总金额28.9亿元,实际执行到位率为82.5%。共限制出境、公开曝光、拘留罚款、判处刑罚643人,使一大批案件顺利执结。全市法院积极设立执行案件救助基金,救助特困当事人,协调解决了一批特困群体案件,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全市7个基层法院全部实现了“无执行积案法院”创建目标,有5个法院被最高法院授予“全国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称号。

公开——阳光司法,取信于民。

“我每天从中级法院门路过,今天还是第一次进来。”2011年11月15日,社区代表李敏首次走进中级人民法院——这是通化法院历史上第一次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80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居民、军队代表和学生代表受邀前来参观。

司法公开贯穿了全市法院司法为民的始终。

五年来,全市法院建立和完善司法公开制度,实行新闻发布例会制度,每年设立1-2个主题,发布了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规定和司法公开的规定,明确了及时发布消息、审判公开、立案公开等内容,拓展了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相继成立了司法监督、媒体监督、廉政监察协会等组织,邀请他们参加庭审,定期走访报告工作,征求他们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开展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察“百案庭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法院审判工作透明度。开展“回访百案当事人”和“回访百案代理人”活动,通过走访、座谈、电话征询等形式,了解法院在司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当事人做出答复。成立了人大代表工作办公室,建立人大代表与法官联系制度,以短信平台、定期走访、网络互动等形式,及时公开法院工作,接受人民监督。建立了家属助廉监督阵地,每年在全市法官家属中评选出十名“廉内助”,每年临近重大节日向家属发出公开信,督促家属履行亲情监督的职责。

全市法院用坦诚的态度,着实的措施,推行阳光司法,赢得了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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