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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干部要勇于承担责任

日期:2012.04.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作者】 张贵军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情形:有的基层领导一遇到例如土地纠纷、信访举报、房屋拆迁等工作,马上就打起退堂鼓,请上级领导来“安营扎寨”,解决问题。这种做法,实在不应该。

作为一名基层领导干部,整天同熟人打交道,低头不见抬头见,开展工作有时是不太方便。不过,话说回来,工作难度再大,任务再艰巨,基层领导也应该作为第一责任人首先介入,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组织上既然将工作安排给你,你就不要辜负组织的信任,负起全责来。

这种“孩哭抱给娘”的态度和做法,对某些干部来说,是老毛病了,尽管表现形式不一,但万变不离其宗,说到底,就是怕得罪人,光想摘花不摘刺。当然,也有个别基层领导因为没有以身作则,也就啥事都不敢管,害怕自己没有说服力。所以,不得不把“哭孩抱给娘”。

相反,我们有不少基层领导,“孩子”哭了自己哄,敢动真格的、碰硬的,啥事都不用领导操心,上级安排的工作,认真去做。这种精神和做法,值得发扬光大。当然,也不能提倡基层领导干部啥事也不请示,也不向上级汇报,自行其是,甚至胡来。各级党委要逐级负责,该哪一级解决的问题,由哪一级解决,不能上下推诿。基层自己分内的事情,应该自己做好,不应该推给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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