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确定明年医疗救助目标
日期:2012.12.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周百万阚磊报道)近日,梅河市把城乡医疗救助资助对象、标准、程序和相关要求以《通知》的形式下发到各个乡镇,确保2013年城乡困难群众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实现民政资助对象参保、参合率达到100%。 《通知》明确了城镇低保、农村低保五保供养对象参加医保,民政局予以全额资助,每人每年资助50元;农村低保对象、五保供养对象参加新农合,每人每年资助70元。民政局还将对以下符合资助的对象,每人每年资助30元:低收入重病患者(重病指慢性肾功能衰竭、恶性肿瘤、白血病)从城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低保边缘户中确定、重度残疾人(县级或县级以上残联认定持有二级以上残疾证件)、城镇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农村低保边缘户中60周岁以上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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