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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日期:2013.09.1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希祥朱光王博报道)为期三个月的全市房屋安全大检查工作于近日结束。工作中,市公用局本着加强房屋安全管理、保障居住使用安全的总体原则,结合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吉林省D级城市危房排查鉴定指导意见》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市范围内进行了拉网式排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人员相对比较密集的公共场所和近期交付使用的住宅小区存在的拆改房屋结构、改变房屋用途、扒门扒窗等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对于存在的问题,由房屋安全管理部门下达整改通知,要求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解除危险。未经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批准,违规对房屋进行拆改装修的,需要补办审批手续,并申请房屋安全鉴定,鉴定为不安全的,要求采取措施补救修复,并依法接受处罚。通过检查,查出清真39号楼、新岭1-4号楼等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335户,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受检房屋整治与处理建议方案落实率100%,出具鉴定报告145件,下达整改通知书45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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