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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县 全面实施县城污染治理工程

日期:2012.08.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万欣报道)为了提高城区环境质量,切实改善居民居住环境,辉南县不断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在县城朝阳镇全面实施污染治理工程,还居民干净、安静、清新的生活环境。

开展饮食服务业油烟专项治理。朝阳镇城区共有餐饮业户512户,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152户,占总数的29.8%,油烟扰民现象时有发生。为了有效解决油烟污染问题,根据辉南县委县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县城改造和建设工作的总体部署,环保部门出台了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对新建的餐饮业户,全部要求安装油烟净化器;对没有安装油烟净化装置的老业户,限定期限,逐步实施安装。争取到今年年底安装率达50%,到2013年10月全部安装完毕。

开展城区噪声专项治理。对超标排放噪声的工业企业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责令停产。建筑施工单位严禁夜间实施噪声超标的施工作业;划定禁止机动车使用声响装置的路段和时间,并在城区主要路口、学校及居民小区内设置禁鸣标志;严禁在商业活动中使用广播喇叭招揽顾客;歌厅、舞厅等娱乐场所噪声不得超标排放;广场娱乐噪声及其它经营场所使用音响设备要限制音量,消除噪声扰民。

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以县环保局为牵头单位,组成由工商、卫生、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的朝阳镇城区大气污染整治工作专项小组。对县城宏鑫、恒源两家集中供热公司及各洗浴、宾馆、医院等特殊行业的锅炉进行监管,要求供热部门安装高效脱硫除尘装置,其它服务行业的锅炉使用环保炉或改用型煤,禁止散煤燃烧。对锅炉排放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责令其按要求整改,对逾期不能完成整改任务的单位依法进行处置,对完成整改任务、达标排放的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发放排污许可证。在县城朝阳镇设置大气自动监测系统,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时时监测。通过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朝阳镇城区环境污染将得到有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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