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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4消协可提公益诉讼

日期:2014.03.1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3·15特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法的第四大亮点就是对消费者协会的性质作了修改,并赋予了该组织承担公益诉讼的职能。现行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规定,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但此次新《消法》将消协从“社会团体”修改为“社会组织”,表明消协是公益性职能的社会组织。

解读近年来,我国不断出现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群体性消费事件,对于消费纠纷数额较小的事件,相当多的消费者衡量维权成本后,出于各种原因不愿意维权。消费者往往势单力薄,举证困难,消费维权常常陷入尴尬境地。修改后的《消法》明确了消协的诉讼主体地位,对于群体性消费事件,消费者可以请求消协提起公益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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