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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南镇党委查处党员违纪案件程序化

日期:2005.03.28 点击数:15

【类型】报纸

【作者】 隋万斌

【关键词】 一把手工程 纪律处分 党委书记 程序化 第一责任人 党员 赌博案 信访接待 调查组 调查取证 

【地址】 地址1

【分类号】BG282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辉 南县辉南镇党委以查处党员违 纪案件为重点,认真开展党风 廉政建设。近两年来,这个镇 共查处各类违纪案件15件,处 分违纪党员15人,无1人申诉, 办案程序明显提高。$$ 一是实行一把手工程。镇 党委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 的查案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 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对从 信访接待到立案、调查、乃至 结案,从执行纪律处分决定到 受理党员申诉整个过程负全 责。镇党委书记在每周二亲自 接待群众来访。$$ 二是调查取证程序化。在 调查过程中,避免证据不足和 “孤证”现象。在调查一起党 员干部赌博案时,不仅对当事 人分别取了证,还到镇公安分 局复制了当事人的询问笔录、 治安案件立案登记表、处罚审 批表、罚款收据等相关证据材 料。$$ 三是处理程序化。每一 起案件人查处,都要有镇党 委领导的批示,由党委两名 成员组成调查组进行初核调 查;构成立案的提请党委会 研究后,再行深入调查取证, 形成调查报告和错误事实见 面材料。然后,调查组将报 告移送审理组,审理组由党 委副书记和党委纪检委员组 成。审理组审后提交党委会 研究决定。$$ 四是案件审理请示程序 化。在案件处理上“拿不准” 和“吃不透”的,镇党委主动 将县纪委审理室的同志请来, 进行面对面的指导和斧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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