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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安法院公开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

日期:2010.11.0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 (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吕长青孙尚琨报道)近日,集安法院审理一起盗伐林木案件,依法对已取保候审的四名被告人决定逮捕收押,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2010年1月至2月间,被告人丁某、刘某、王某、聂某,以营利为目的,到集安市清河镇二道村三组四人沟集体山场盗伐柞树,合计9.1784立方米。

四被告人以蚕食方法盗伐林木,每次将盗伐的林木截成一米二长的木段装进大发面包车,运输时躲过林政设卡的检查,运至辽宁省桓仁县木材加工厂销售,非法获利。

2010年9月16日,法院对上述四被告人均判处实刑拘役2个月,并处2000元至3000元不等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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