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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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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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冯岩)11月7日上午,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在通化宾馆会议中心召开,这标志着我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制度正式建立,城乡规划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建设步入了新阶段。
市长田玉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会议指出,各地要围绕大局,研判形势,深刻认识城乡规划的重大意义。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城乡规划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振兴通化老工业基地这一中心任务,各级城乡规划部门切实增强规划的导向性,坚持用规划指导城乡建设和管理,发挥规划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综合调控作用;坚持规划编制的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完成了市县两级总体规划修编,层次分明、相互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基本形成;坚持规划实施的严肃性,认真执行《城市规划法》,坚决查处各类违法建设,规划执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我市被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评为中国区环境规划优秀示范城市。
会议强调,要创新理念,理清思路,用规划引领城市发展方向。要围绕目标任务,坚持系统、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空间导向,提升规划引领作用,用科学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发展。要把“系统思维”作为城乡建设发展的根本遵循,把“绿色生态”作为城乡建设发展的基本方向,把“人文理念”作为城乡建设发展的核心价值,把“集约节约”作为城乡建设发展的总体要求,把“智慧智能”作为城乡建设发展的不竭动力。
会议要求,要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提升城乡规划工作水平。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规划的前瞻性,把推进城镇化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可持续发展作为基本坐标,充分预测城市未来的发展速度、规模、方向、性质,建立适应今后几十年发展需要的布局框架。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城乡规划工作提供坚强保障。规委会各成员单位和专家要共同肩负起这一光荣使命,开拓创新,真抓实干,努力开创城乡规划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通化全面振兴做出不懈努力。
会上还宣读了《关于调整通化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和《通化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工作规则(暂行)》。
市城乡规划委员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结束后,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通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情况;北京中规院介绍了《通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介绍了历次专家评审会的意见;宣读了规划委员会对《通化市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审议意见等。
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正军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锡军,副市级干部初功名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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