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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车辆营运税代征工作

日期:2009.08.24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丛树勇报道)年初以来,东昌区局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车辆税收的代征工作,针对道路养护费取消,原交通稽征所代征的货运车辆营运税,改为纳税人自行到地税局申报缴纳,增加了纳税人办税的程序,同造成了部分不开发票的货运车辆纳税人漏交税款的等现状,采取了多项措施加强营运车辆的税收管理。一是通过协调沟通,促使从事客货运输的纳税人可以从8月1日起全部到政务大厅地税窗口缴纳税款,极大地缩短了办税程序;二是协调市运输管理处在车辆检测、营运证年审及车辆运输稽查时对客货运输车辆进行规范检查,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三是通过在《通化日报》发布了通告,进一步明确了税收标准、缴纳期限等有关要求,及时地宣传了征收工作;四是派出专人在市政务大厅现场办公,解决了营运车辆纳税人往返于地税局和政务大厅奔波的问题。通过以上措施推动了我市车辆营运税征收和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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