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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明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视农资价格变动实行动态调整

日期:2009.09.02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4版(时事·广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新华社北京9月1日电(记者韩洁、罗沙)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日前联合下发通知,决定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农资综合补贴资金要视农资价格变动情况,实行动态调整。该通知自今年起实施。 这份名为《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总体目标,就是根据化肥、柴油等主要农资价格上涨情况,在综合考虑当年粮价变动促农增收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合理安排农资综合补贴资金,实行动态调整,弥补农民种粮的农资增支,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 三部门强调,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应坚持“价补统筹、动态调整、只增不减”的基本原则。 通知指出,弥补种粮农资涨价增支应统筹考虑农资涨价幅度、粮价变化水平和财政补贴力度等因素。当农资价格上涨时,如果粮价涨幅不大,弥补农资增支则以财政增加补贴为主,适当考虑粮价增收因素;如果粮价涨幅较大,农资增支原则上主要靠粮价增收消化,适当增加财政补贴。 通知明确,中央财政安排补贴增量资金与农资涨价引起的种粮增支联动,补贴额度动态调整,即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上涨较大,导致农民种粮增支较多,中央财政相应多安排增量补贴资金;当年农资价格水平较基期没有上涨或略涨,农民种粮不增支或少量增支,中央财政不安排或少安排增量补贴资金。 此外,通知强调,当年农资价格水平低于基期,农民种粮农资支出减少,为保障农民既得利益,中央财政上年已安排的补贴规模在当年不减少。上年补贴规模自动作为次年的存量补贴,由中央财政继续安排。 根据通知,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中央财政按照当年测算确定的农资综合补贴规模,安排次年预算。补贴资金兑付采取当年补上年的办法。上年新增补贴资金连同存量补贴资金于当年年初拨付,各地力争春耕前将补贴落实到户,支持农民春耕生产,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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