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通化县“五个推进”做好社会救助

通化县“五个推进”做好社会救助

日期:2012.12.28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孙成龙王婧涵报道)为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通化县民政局坚持以民生工作为主线,以“五个推进”为抓手,全力做好社会救助事业。

推进城乡低保金发放工作及时有序。开辟了城乡低保补助金发放绿色通道,全部实行银行社会化发放,低保金存折和低保证由低保户本人保管,低保户可随时到当地农村信用联社领取低保金,确保低保补助金及时、足额发放到城乡低保户手中,杜绝被挤占、挪用、截留、滞留等问题的发生。2012年全县共发放城乡低保补助金3756万元。

推进城乡低保提标工作全面迅速。为了让低保补助标准同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相适应,通化县将城镇低保补助标准由上一年的每人每月221元提高到243元,农村低保补助标准由上一年的每人每年1144元提高到1259元。

推进医疗救助工作扎实有效。资助20399名城乡低保对象和困难群众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参合资助率达到100%。制定执行《通化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将住院救助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年救助封顶线低保对象为10000元,老兵、孤儿、五保对象为15000元。对符合救助要求的一般慢性病患者发放购药救助卡,开展了住院和门诊大病救助“一站式”服务。为低保对象发放“爱心惠民手册”13000册,可免费体检和减免各种诊查费。截至目前,共救助城乡困难家庭269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金492.5万元。

推进低保对象管理工作准确详实。实行阳光救助,切实做好低保对象复核审批工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今年以来,共有947户1973人因超出标准或死亡等原因被取消了保障资格,通过“两级管理、三级联审”,有457户886人被纳入了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0469户16157人。

推进协调对低保工作的审计检查合法公正。在市审计局及国家财政部对通化县城乡救助工作为期三个月的审计检查过程中,向审计组及时准确提供各种档案资料和数据,配合检查组深入乡镇村屯,查验执行和完成情况,充分证明了该局社会救助工作的务实性和公正性。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