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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日期:2010.10.12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 (政教)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成龙报道)针对矛盾纠纷构成复杂化、表现形式多样化的新情况,梅河口市司法局积极推进大调解工作格局建设,使调解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该局要求每个基层司法所都要与所在乡镇街道的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第一时间掌握兄弟单位发现的矛盾纠纷,对适用于调解的矛盾纠纷,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有针对性地提前介入共同调解,避免矛盾激化升级;积极整合法制宣传、社区矫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内部资源,发挥他们在调解工作中的优势,形成科室之间资源共用、信息共享、经验共鉴、优势互补、整体推进、共同参与构建大调解格局建设的局面;市司法局与市法院、市物业管理部门和企业管理部门等单位协调,先后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成立物业纠纷调委会的实施意见》及《关于在民营企业建立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的意见》,并在海龙、山城、曙光3个法庭设立了人民调解室,使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实现无缝衔接,并不断向物业及民营企业等专业领域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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