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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加强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日期:2011.06.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杜锡宝报道)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确保基本药物质量安全,通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结合监管工作实际,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加强辖区内基本药物质量监管。 

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各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的意义,强化“药品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承担起管理基本药物的责任。 

制定计划,明确监管任务。制定基本药物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对基本药物的日常监管进行部署,将基本药物的监管环节和监管重点进行划分,明确责任人,确保监管任务落实到位。 

加强基本药物日常监管。在日常监管中,将基本药物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全方位加强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基本药物质量的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重点检查基本药物管理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以及基本药物的购进、验收、储存、养护、销售、使用等情况。并要求零售药店设立了基本药物销售咨询台,为市民提供购药咨询和指导。 

强化基本药物抽验。对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基本药物在全国中标情况进行了专题动态调查,凡是基本药物品种尤其是中标品种,生产出成品自检合格后由市药检所进行抽样检验,中标品种(生产)的抽验覆盖率要达100%。 

加强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将基本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对药品不良反应的发现、报告、预警和分析能力。 

强化基本药物知识宣传。借助各类媒体、报刊及活动,广泛宣传基本药物相关知识及推行基本药物制度的意义,普及安全用药知识,提高其对基本药物的认知度和质量安全的认同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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