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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县域经济提速升位

日期:2009.10.14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近年来,柳河县积极实施“环境立县”战略,把优化经济发展软环境作为县域经济发展的灵魂和命脉,确立了打造“全省最优、周边最好”软环境县域的目标,实现了经济发展软环境全面优化,促进了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 坚持解放思想,为软环境建设营造“小气候” 柳河的发展与先进发达地区存在很大差距,不少干部群众小农经济意识浓厚,存在小富即安、因循守旧的思想。2006年开始,柳河县连续三年组织党政考察团到省内先进市县、环渤海、长三角和珠三角等发达地区学习考察,让广大干部走出去开阔眼界。还在全县各机关部门行业深入开展了“环境差在哪,服务咋加强”、“怎样为柳河发展做贡献”为主题的学习讨论活动,形成了人人关心软环境、人人营造软环境的良好氛围。 坚持服务至上,为企业健康成长开通“快车道” 柳河要发展,就必须有人来投资创业,能否招来客商、留住企业、让投资创业者有信心,提供优质服务是关键。 为所有投资者投供经常性服务。新建了5000平方米的政务中心,减少审批主体15个,取消行政审批项目182项,将全县23个行政部门的291项审批项目全部纳入政务中心集中办理,最大限度地压缩了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限。 为重点企业提供优惠服务。实行了《关于对重点企业和有突出贡献的外来投资者实行优惠的规定》、《关于对重点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实行扶持奖励的决定》等,实行“一个漏斗收费”,各部门向重点企业收取的费用由财政部门按照县政府年初制定的标准统一收取,再分配给有关部门,在企业和收费部门之间建立了免干扰隔离网。 为重点项目提供包保服务。县级领导对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实行包保制,采取现场办公、一事一议、特事特办等形式,为企业和项目建设解决实际困难。2006年以来,包保企业领导现场办公120多次,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各类问题180多个。2008年末,鑫鼎化工有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县领导几次到企业现场办公,帮助企业筹措资金,使企业很快走出困境,成为当年全县纳税十强企业。 坚持创新制度,常给行政执法人员念“紧箍咒” “治软”先要“治人”。为规范公职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形成用制度管人的机制。 规范检查、收费、处罚行为。规定全县所有部门和行业涉及企业的检查、收费和大额处罚行为,都必须报县软环境办公室审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过去曾一度存在的收费过多、过滥以及收费处罚随意性大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从根本上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实行监督评议机关部门行业规定。每年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环境和政行风监督员等社会各界代表,对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部门、行业和重点岗位负责人的软环境和政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对满意率较高的部门和重点岗位负责人予以表彰;对满意率较低的部门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对排名后三位的重点岗位负责人,属县直的予以免职,属上管部门的,建议免去其职务。几年来,有9名重要岗位中层干部因测评满意率低、服务对象反映问题被查实而予以免职。 实施《柳河县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问责办法》和《关于改善经济发展软环境的“五不准”规定》,对不按法律、法规、规章履行职责,妨碍政令畅通,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予以严肃的责任追究。 坚持办案开路,搬走损害软环境的“绊脚石” 治软要有硬措施,着力查处损害投资者权益、破坏软环境的案件是对软环境建设的最有效保障。柳河县对涉软案件定下基本调子:没有不能查的部门,没有不能查的人,所有查实的涉软案件都要有处分或处理结果。 为构建软环境监督网络,在重点企业设立了23个软环境监测点,聘请了50名软环境监督员,向重点企业派驻了18名软环境监察员,便于县委、县政府随时了解信息,帮助企业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遇到的问题。在查处涉软案件的过程中,注重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对因政策界限不清、部门利益冲突等影响投资者经营和生产生活的,积极加以协调解决。对损害软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决不姑息迁就。某局原局长对县委、县政府给予外来投资企业的优惠政策不仅不贯彻落实,而且还顶着不办,大肆索贿、受贿,被县纪委立案查处,移送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5年。2006年以来,全县共查处涉软案件45件,处分48人,其中有5人被撤销职务,6人被移送司法机关。 中共柳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徐德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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