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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重大项目建设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日期:2009.09.28 点击数:18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二道江区检察院结合检察工作实际,不断拓展检察职能,认真贯彻落实省院下发的“重大项目建设”及“四走进”活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开展了“重大项目建设”及“四走进”活动,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不断转变执法理念,强化全体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责任意识,在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中,发挥了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达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经济效果的统一。 一、紧紧依靠党委,积极进驻、构建服务重点项目建设预防工作领导格局。 为把活动贯彻到位,我们及时向区委主要领导汇报了我院服务重大项目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区委的认可和支持,确保包保项目工作顺利、健康运行。院党组研究制定了年度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确定了2009年专项预防的重点项目。所有重点项目均成立了由班子成员参加的项目建设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防科,负责工作的落实情况。在每项工程中,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做好宣传、收集、掌握预防信息资料,及时向预防领导小组汇报情况,并且将领导小组的工作意见和部署向包保单位汇报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一是联络员汇报各单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二是分析职务犯罪的发生原因,提出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及措施。这些制度的有效运作,使我院重点项目工程专项预防工作纳入了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形成了以“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部门负责、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从部门预防向与社会预防相结合的转变。 二、积极推行进驻预防,对重大项目实行跟踪监督。 为协助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关键部门、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完善防范措施,强化权力制约,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了项目建设重要环节的服务工作。先后与市规划局、土地局、技术监督局、区项目办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在建厂、选址、规划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大型设备购进、招投标、材料采购、质检、工程验收、工程审计等五个环节到场履行法律监督。同时,根据实际项目建设开展情况,及时派出联络员,要求进驻人员要不断改进执法方式方法,在工程建设的招投标、预决算、材料采购、设计变更、质检验收和审计等重点环节,依法为建设各方提供法律咨询,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三、转变作风,建章立制,提高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水平。 检察机关介入重大项目建设,既要树立依法监督的良好形象,又要做到“尽职不越权、参与不干预、到位不越权,服务不替代、帮忙不添乱”的要求。对全院干警提出服务项目建设要严格落实“四个严禁”,即:严禁随意冻结、截留、挪用暂扣大项目建设款物;严禁到项目建设单位乱拉赞助吃拿卡要;严禁要求企业以优惠条件同与自己有关系的人做生意;严禁在项目建设实体中兼职或挂名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规范了服务行为,提高了服务成效。 四、转变执法理念、延伸检察职能,为区域经济发展、社会和谐保驾护航。 (一)走进企业,服务发展,积极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一是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今年以来,我院积极组织干警深入企业了解情况,分析国有企业职务犯罪的特点、产生的原因,研究预防的对策。采取教育、制度、监督三管齐下的措施,为企业构筑防治腐败的防火墙,为国企营造“洁净”的发展环境。采取送法上门、典型案例剖析等方法,先后组织了10余次的宣传活动,对企业干部、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堵塞制度、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指导企业建立防范机制,规范内部管理。在通钢烧结厂、二炼钢、三炼钢等重点企业建立了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同时对企业开发的重点项目健全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如对通钢6号高炉、热轧板带等超亿元重大项目,由区发改委、院预防科牵头与相关单位建立了《重点企业重点项目跟踪考核制度》、《资金流向使用审核制度》等,构建了有效的监督体系,使两项工程全部达到“优良工程”、“管理人员优秀”、“节约资金600余万元”的三优项目,受到了该企业领导职工的欢迎和区领导的好评。 二是从重从快打击侵犯企业权益的各类刑事犯罪。重点打击盗窃、侵占和破坏企业财产和设备,以及其它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犯罪活动,为企业的生产活动创造了稳定的法治环境。去年至今,我院审查批捕和起诉的刑事犯罪案件113件,其中上述案件37件,占全部案件的32%,均在法定期限内快捕快诉,受到企业单位的赞扬。 三是加强沟通联系,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广泛征求企业意见的基础上,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络。通过向企业发放联系卡的形式,确保了检企双方通讯联络不断线,相互联系不断人。检察联络员定期深入企业,认真进行调查研究,通过召开座谈会、发调查问卷函等形式摸清企情,知晓企需,主动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同时民行、控申、公诉等部门充分发挥在法律、法规上的专业特长,因企制宜、量体裁衣,就企业发展中面临的“如何防止商标侵权”、“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如何防范担保风险”等亟待解决的难题以“送法上门”的形式,让法律服务走进企业,提高了企业依法防范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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