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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销售假化肥人员

日期:2009.05.08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经济·社会)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肖涛报道)近日,集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市农资市场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并对化肥等重点农资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发现,清河镇一销售处正销售的一种由河南卫辉生产的顺丰牌长效碳酸氢铵的化肥有效成份极低,与外包装上标注的有效成份相差甚远,如果用于春耕生产将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该销售行为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经了解,该销售处有该种化肥240吨,有关人员已责令销售商将已销售的该种化肥追回。为了进一步深入调查,确保劣质化肥不再流入农民手中,检查人员亲自到河南卫辉生产厂家进行调查,并在当地相关部门的配合下,进一步证实了该种化肥属于严重的造假。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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