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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圆满完成上半年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

日期:2009.09.3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王淼淼报道)近日,经省环保厅核定,我市上半年化学需氧量削减2386吨,二氧化硫削减3317.9吨,分别完成省政府确定目标任务量的59.65%和87.3%,圆满完成了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任务。 2009年,我市确定了通钢焦化污水处理与回用改造工程、二道江发电公司和辉南辉发城造纸厂污水处理等10项工程减排和3项结构减排项目。为确保完成减排任务,我市将省下达的重点污染治理工程和总量减排任务纳入到环保目标责任制中,同时每个县都确定了一个重点源治理工程,明确了完成时限和验收要求,对两户清洁生产审核企业落实了审核任务,其中梅河口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完成了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同时,我市围绕减排,严格审核建设项目总量指标,严格审核和发放减排企业的排污许可证等。并对国控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加大了重点减排项目日常督促检查力度,对重点源和造纸厂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严格监管其稳定达标情况,做到每个月对重点项目实地督促检查一次,每季度对减排指标调度一次,半年全面调度和总结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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