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通过省级验收

我市城镇基准地价更新通过省级验收

日期:2009.05.2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李峰曲春晓报道)近日,省国土资源厅组织相关专家来我市检查基准地价更新工作,我市基准地价更新成果通过验收。 基准地价即土地初始价,是指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对不同级别的土地或者土地条件相当的匀质地域,按照商业、居住、工业等用途分别评估的,并由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是体现土地资源的经济属性,保证各项经济活动的指导性价格。 从2007年开始,我市全面开展了基准地价更新工作。经过三年多不懈努力,形成了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的土地级别图、基准地价标准及修正体系和土地租金标准等技术成果。 我市这次基准地价的更新具有以下特点:近期规划条件为工作依据、基准地价中工业用地价格提升较大,商业、住宅用地价格微升,商业、住宅、工业三种用途出让金标准升幅较小,城区土地年租金标准升幅巨大。 基准地价在企业改制、土地流转、征地补偿和土地使用转让、土地资产抵押等经济活动中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随着新的基准地价成果公布实施,将充分发挥地价杠杆调控功能,对促进土地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保障土地资产保值增值、稳定土地市场秩序、促进土地合理利用等方面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