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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廉政公益广告大赛的通知

日期:2009.06.10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监察周刊)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廉政文化活动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追求积极健康的文化时尚,进一步增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努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市纪委决定在全市举办廉政公益广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计原则 作品以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为原则,突出反腐倡廉主题,弘扬正气、鞭笞腐败、健康向上、创意新颖、制作精良、雅俗共赏,具有鲜明的时代特色。 二、作品类别 参赛作品以反腐倡廉题材为内容,形式为电视公益广告作品和平面图画作品。 三、时间安排 本次大赛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作品征集阶段:6月至7月第二阶段为作品评选阶段:8月 第三阶段为作品展示阶段:9月-12月四、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作品奖若干名。同时,根据各单位报送作品数量和质量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五、组织评选 本次大赛成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进行评奖。评审委员会人员由市纪委、市委宣传部、新闻文化主管部门的领导及广告设计专业人士、新闻工作者等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纪委宣教室。 六、参赛须知 1、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伤害国家民族感情和有违公众品位,不带有宗教色彩。 2、各类参赛作品中均不得出现地名、地域字样、单位名称、电话、服刑人员图像等内容。 3、所有参赛者必须保证其作品的原创性,对于参赛作品引起的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有关版权纠纷由参赛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所有参赛作品的磁带、光盘、稿件由主办单位留存一定时间,作品展示结束后返还,请各单位、参赛作者自行备份。 5、作者提交的作品被视为同意主办单位以各种方式使用作品。 6、各地、各单位报送作品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所有作品请报送市纪委宣教室(联系人:关怡龙,联系电话:5087015)。 7、大赛规则的最终修订权和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中共通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9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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