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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触角拓宽渠道创新机制柳河县检察院五措并举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日期:2011.11.22 点击数:12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柳河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长闫树龙的带领下,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将市院薛国君检察长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结合柳河县委、县政府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精神,扎实推进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开展,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立足本职,确定预防职务犯罪重心。柳河县检察院立足职务犯罪预防职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有效地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自觉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融入全县工作大局,始终坚持把县域经济建设的重点、社会稳定的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方位多领域分层次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为构建“平安柳河,和谐柳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例如,曾在柳河县引起强烈轰动的边某群体上访案,柳河县院按照县委指示,适时介入,运用刑罚的特殊预防功效,周密侦查,获取了边某等人的犯罪证据,快速侦破案件,对边某等人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了社会稳定。再如,在开展服务企业、服务重大项目工作中,听取企业的司法诉求,针对企业反映出销售员截留货款,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问题,柳河县院及时派出干警进行初查,迅速查明了褚某等人的犯罪事实,并将追缴的10万余元赃款返还给企业,使企业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服务企业的真诚。2011年,柳河县检察院已立案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0件18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7件14人,渎职侵权犯罪案件3件4人,其中,大案4件10人。利用该院犯罪预防警示教育基地,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5次,上法制课16次,到包保乡镇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10余次。 

以案释法,增强预防职务犯罪效果。柳河县检察院结合税务、石油、城建、教育、供电、金融等系统内的职务犯罪案件,选择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例到相关单位,以曾在他们身边朝夕相处犯罪嫌疑人为对象,以案释法,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教育党员干部,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有些国家工作人员误以为只要不贪污、不受贿、不实施故意犯罪就不会触犯法律,却不知不作为也会触犯渎职犯罪,通过这种有效载体,使他们走出了以往思想认识上的误区。例如,柳河县检察院查处的原国税局干部王某玩忽职守案,王某在任职期间没有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流于形式,不细致,致使其辖区某企业偷税1000余万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王某因构成玩忽职守罪,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案发后王某如梦方醒,原来不认真履职也能触犯法律。 

建章立制,巩固预防职务犯罪成效。制度的缺失为潜在犯罪提供了职务犯罪的土壤和温床。完善的规章制度是预防职务犯罪的关键环节,原柳河县柳南乡林业站张某就是一个强有力的例证。张某担任站长期间,伙同全站5名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套取侵吞“三北四期”防护林工程款和国家退耕还林款30余万元。张某等人共同犯罪除了其个人主观原因外,制度上的缺失和监督的不到位也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柳河县院将张某一案侦结之后,结合该案的实际情况,向林业系统发出检察建议,并积极协助其建立健全了监督管理机制,及时堵塞漏洞,同时该院还将林业系统作为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制定联系制度,发放检务联系卡,设立检务联络员,有针对性地强化对林业系统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 

送法上门,拓展预防职务犯罪范围。柳河县检察院定期开展“送法上门”活动,深入到职务犯罪预防联系点,为联系点的干部职工讲解与职务犯罪相关的法律知识,使干部职工明晰什么是职务犯罪及职务犯罪的构成。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同时,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机关、执法部门、企事业单位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拓宽预防范围,以适应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需要。 

延伸职能,创新预防职务犯罪机制。为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柳河县检察院顺应新形势,先后在孤山子镇、三源浦镇、安口镇、社区中心成立了4个检察工作服务站,使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各乡、村、户,将预防工作职能拓展到基层,更好地服务基层人民群众,解决人民群众司法诉求。同时结合“四走进”活动,先后走进企业11次,进行法律宣传、开展法制建设;走进前进、英利社区4次,帮扶矫正对象140余人次,积极参与社会管理;走进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律宣传教育3次;走访乡镇村屯40余人次,化解社会矛盾55件,征求农民意见、建议20余条,为农民解决问题10余件,提供法律咨询帮助160余人次,使预防工作职能得到有效发挥,工作触角得到进一步延伸,及时有效地保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为有效预防职务犯罪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柳河县院创新预防载体,投资50余万元在该院五楼会议室建成全市乃至全省一流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已分批组织安排了全县50余个重点部门、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此项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被确定为柳河县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通过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使柳河县的广大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的危害,促使党员干部依法行政,严格履职,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在工作中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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