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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127家企事业单位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日期:2013.12.10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检察之声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贾大维报道)今年以来,辉南县人民检察院对全县127家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了一系列公共安全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生产经营单位、事业单位及相关人员的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举办专场培训。开设公共安全法制培训班,邀请全县123家企业的130余人参加,检察官通过结合发生的案例,总结剖析安全生产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以法规说安全,以案例话安全,从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的责任及容易忽略的问题等方面,提醒企业管理者要有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警惕侥幸心理;要有对道德的信仰之心,保持职业操守;要有对生活的感恩之心,珍惜家庭幸福,做好自身企业的安全生产,筑牢安全生产的法制防线。

深入企业宣讲。组成12个工作小组,每个小组选派一名法制宣讲员,深入到全县各企业中讲法制知识、促安全生产,每到一个企业就开展一场法制宣传报告会,向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宣讲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知识。同时,工作小组还认真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机制,了解企业的实际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及今后的发展规划等,无论是协助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机制,还是提供法律服务,每到一处都细心、耐心地提供帮助,赢得了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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