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 期刊 图书 报纸 视频 成果 文章 图片 政府公开信息
高级检索
首页>地方文献>特色文献>报纸>  市工商局促进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大发展

市工商局促进全民创业和民营经济大发展

日期:2014.01.06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2版:综合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朱磊记者赵洪强)2013年,市工商局坚持把推动全民创业、发展民营经济作为引领全民致富、助推地方经济实力增长的重要抓手,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地对全民创业进行鼓励、引导、支持和保护,使民营经济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

放宽准入条件,营造宽松便捷的政策环

近年来,市工商局先后出台了《通化市工商局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通化市工商局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工程实施意见》、《关于促进通化市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等,从7个方面降低了创业就业门槛;2013年年初,又实行了登记注册“三个零”举措,即登记注册“零门槛”、“零收费”和“零首付”,进一步扫除了全民创业准入障碍。2013年,全市共有200余户企业享受到许可经营项目审批由前置变后置的“零门槛”优惠政策;908户企业办理了“零首付”登记;免收各类创业经济主体注册登记、档案查询、年检、变更费用等共计400多万元。

提供优质服务,营造廉洁高效的办事环

在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办事预约制、限时办结制、跟踪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五项制度的基础上,该局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简化办事程序、优化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效率。做到凡属即办件20分钟内办结,法定10—15个工作日办结的承诺件缩短为5个工作日内办结,提速50%以上,做到了“业务咨询一口清、资料发放一手清、初审核查一次清”,使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看便知,一问便明,一查便懂,一办即成”。

强化责任措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服务型机关。通过各级红盾网站、行政审批窗口揭示板、办事场所宣传栏等主动公开审批项目、办事流程、办理时限及投诉举报电话等,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建立企业联络员制度,加强与企业的沟通联系,不定期开展企业意见反馈调查,对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方式不规范的视情况给予严肃处理。在全市工商系统开展了“作风建设年”活动,加强日常监管和巡查,对执法人员案前、案中、案后的执法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和监督,杜绝“庸懒散软”和“吃拿卡要”等不廉洁的现象出现,严防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深化职能创新,营造健康稳定的发展环

针对全民创业中市场主体创办初期可能遇到的资金难题,积极放开企业出资方式限制,指导企业以股权、债权出资,支持企业以实物、工业产权、土地使用权、驰名商标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财产形式作价出资,同时,规定凡公司股东以货币形式出资的,可通过银行提供的“E线通”银行验资平台进行办理,降低了企业的注册成本。截至目前,共开通9条“E线通”专线,为765户企业进行了注册验资,验资注册资金金额达到28.87亿元,为企业节约注册成本2700多万元。

针对全民创业中创业者在经营过程中因资金周转困难制约企业发展壮大的问题,大力开展“红盾助企融资”工程,进一步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和协调,认真组织、指导有融资需求的创业者与银行实现对接,帮助企业激活“静态”资本,实现创业主体健康、快速发展。通过搭建动产抵押、股权质押、商标权质押“三大融资平台”,解决了企业融资难题,帮助企业突破发展瓶颈。2013年,全市通过“三大融资平台”帮助企业办理各类融资111件,融资金额达到29.81亿元。

改革监管方式,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环

引导创业者以品牌塑造树立通化全民创业新形象,广泛开展“一企一标”活动,指导、鼓励企业运用商标策略开拓市场,走品牌兴企之路。截至目前,全市有效注册商标数量达到5769件,其中中国驰名商标14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8件、吉林省著名商标176件,通过引导企业实施“商标战略”,极大提升了通化创业主体的企业形象和市场竞争力。

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和区域协作执法优势,加大对创业主体在字号名称、产品特有包装装潢、注册商标和商业秘密等方面的保护力度,坚持打假与保名优并举,切实保护全市企业的商标知识产权,维护创业主体的合法权益。全年共检查各类市场主体8436户次,检查集贸市场210个,取缔无照经营70户,没收不合格食品1156公斤,查办各类违法案件566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诉和举报2424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3 0
Rss订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