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基层化解矛盾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全市法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在通化县召开
日期:2011.07.18 点击数:9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1版:头版新闻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本报讯(记者冯岩)7月15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通化县召开全市法院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现场会。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齐晓光,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树森参加会议。 会上,通化县人民法院作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介绍;特邀调解员代表纪若林作了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经验介绍。 齐晓光指出,各地法院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法院在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工作中的功能作用。法院作为矛盾纠纷的最为重要的解决者,决定了其在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承载着重要的社会职能,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发挥主导和核心作用,对非诉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成、发展起着法律导向、确立准则、传递信息、提供便利、给予支持等促进和保障功能。 齐晓光强调,要紧紧依靠党委领导,推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完善和良性互动。各地法院要积极争取有关行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探索调解衔接方式,推动形成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补充、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要积极主动,形成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有效对接;加强指导,提高调解组织和调解员的调解能力和水平;打造平台,切实保障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的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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