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孩子们的安全出行—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侧记
【类型】报纸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山城公安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学生交通暨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是事关千家万户的大事,全市公安机关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取得可喜成绩,得到老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赞誉,柳河县公安局、通化县公安局还在全省校车管理现场会上分别作了经验介绍,将好的经验管理方法向全市、全省推广。
领导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副市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长纪凯平多次召集相关部门研究部署此项工作,把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校车管理工作,作为党和政府维护广大师生、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来部署9月份。,
在柳河县召开了全省校车管理现场会,推广了柳河的经验做法,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的办法,推进了全市中小学校车的统一规范管理,保障了学生乘车安全。
狠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按照方便学生的原则,全市交警部门配合各学校确定校车行驶线路,一线民警依法严厉查处校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教育其它车辆驾驶员对校车进行礼让。全市交警部门提高责任意识,严厉查处购买或租用“三无车”、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农用车等作为校车使用的行为,在日常执勤中,配合学校、幼儿园指派的校车专管人员监督接送车辆,杜绝“带病出车”、违规超载现象的发生。柳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车管所从今年3月31日起每周一次对校车交通安全进行动态督察,确保对校车的长效管理。在各校8月末开学前夕,车管所对40余所学校205辆校车免费进行了安全技术性能检测,同时对110多名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通化县公安局以广大师生和家长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广大交警广泛深入通过各种方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支持学生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强调学校要做到专人管理,专人教育,发车前要清点人数,并做好相关登记工作,切实做到违法行为不消除不发车,路面情况不清楚不发车,凡发现有安全隐患的责令立即整改,禁止运行,杜绝车辆“带病”行驶,坚决遏制接送学生和儿童车辆违规上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为中小学生及幼儿园小朋友的安全出行撑起一片天。
加强路面查控。柳河县公安局交警部门每天利用早6时至8时、下午4时至5时两个接送学生的高峰时段,在学校附近设立岗点,集中查处无证驾驶、使用报废、拼装车辆、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切实将事故隐患解决在上路前。辉南县公安局针对农村校车安全管理的实际特点,经常深入到镇内和村屯,对接送学生车辆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排,逐一登记造册,并采取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到各校了解接送车辆情况,与学校负责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同时,对各单位自备和个体接送学生车辆进行集中审验,严把安全关。
建立长效机制,落实责任。校车安全管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安全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严格落实管理责任。辉南县公安局校车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部署,将责任落实到个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加强协调配合,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与教育、交通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全面加强校车的日常监管。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对在工作中有严重违规行为的,严肃追究责任。
完善安全设施,净化秩序。通化县公安局交警部门认真清理整顿中小学周围道路交通秩序,方便接送学生车辆的停放,规范停车秩序;同时在学校周围设立限速行驶、禁鸣标志,为师生提供安静的教学环境;另外,在学生接送车通行时段和路段加大管控力度,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安排“助学岗”,并由民警在校门口执勤,为广大师生提供一个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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