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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河县三盏“信号灯”维护换届秩序

日期:2011.08.24 点击数:6

【类型】报纸

【作者】 吕克明 宫万明

【地址】 地址1

【版次】第03版:纪检监察

【入库时间】2015.05.12

【全文】

为了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县乡换届工作的顺利进行,柳河县开通三盏“信号灯”,有效维护换届秩序。 

设置违纪“红灯”。县乡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县换届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凡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考察人选;凡买官卖官的,一律先免职再处理;凡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不予认可;凡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凡是纪检、组织干部违纪的坚决清除纪检、组织干部队伍。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组成联合检查组,深入全县15个乡镇检查换届工作,通过谈话和发放调查问卷的形式向群众了解情况,对触犯“红灯”的情况坚决予以处理。 

启动警示“黄灯”。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纪律要求印制成换届纪律“警示卡”发放到全县党员干部手中,致全县乡(科)级领导干部一封信,提高换届纪律的知晓率和覆盖面;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党员手机服务平台扩大宣传范围;向全县15个乡镇、219个行政村发放换届纪律须知牌匾,并挂在醒目位置,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开通警示“黄灯”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形成学习纪律、遵守纪律、执行纪律的良好风气。 

开通监督“绿灯”。组织参加换届人选签订《守纪承诺书》1048份,主动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搭建信访举报平台,开通换届专用举报邮箱、网站和举报电话,建立“三位一体”举报平台,畅通监督渠道,为群众监督大开“绿灯”。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有效保证了换届工作的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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